Loading... # <center> 敬告 </center> 1. 本人博客中所有内容仅用于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博客不涉及任何收益内容,请读者(以下简称“您”)不要从事任何非法行为。 2. 本人文章中涉及到的转载,摘录等内容均会标明清楚来源,如涉及侵权,请联系本人(发送邮件至 wkyuu@majo.im 或直接在评论区留言)删除。 3. 请您支持正版软件,切勿使用盗版软件,非官方网站的网络资源请在试用后 24 小时内删除。 4. 请您务必了解 [网络安全法](http://www.cac.gov.cn/2016-11/07/c_1119867116.htm)、[刑法理论参考](https://www.spp.gov.cn/llyj/201607/t20160713_140194.shtml)、[个人信息保护法](https://www.gov.cn/xinwen/2021-08/20/content_5632486.htm) 相关法律法规,知法守法。 1. **《网络安全法》第一章,第十二条** 任何个人和组织使用网络应当遵守宪法法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1. 不得危害网络安全 2. 不得利用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 3. 不得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 4. 不得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 5. 不得宣扬民族仇恨、民族歧视 6. 不得传播暴力、淫秽色情信息 7. 不得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扰乱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 8. 不得侵害他人名誉、隐私、知识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等活动 2. **《网络安全法》第三章,第二十二条** 网络产品、服务应当符合相关国家标准的强制性要求。网络产品、服务的提供者不得设置恶意程序;发现其网络产品、服务存在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按照规定及时告知用户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网络产品、服务的提供者应当为其产品、服务持续提供安全维护;在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期限内,不得终止提供安全维护。 网络产品、服务具有收集用户信息功能的,其提供者应当向用户明示并取得同意;涉及用户个人信息的,还应当遵守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关于个人信息保护的规定。 因此,本站点会遵循以下规定: 1. **本站点不会向您提供任何涉及到非法行为的恶意程序** 2. **本站点中,有关技术学习思路分享的各类文章,其目的是为了帮助您理解网络安全技术相关内容以让更多人参与到网络安全的建设中来;文章中提供的分析样本,会在告知您其中有关安全性问题的情况下(通常是在文章中进行了详细的技术剖析)以外链的形式提供;样本仅作分析学习使用,禁止用于其他非法行为** 3. **本站点涉及到用户信息功能的,只有在评论系统中会收集您的昵称、邮箱(可选)以及网络博客地址(可选)信息;以上几项中,** 1. **昵称;仅用于本人向您回帖时的对您的称呼,您可以任意选择自己的昵称,请尽可能不要涉及到个人信息** 2. **邮箱,属于可选项;若您有后续沟通需求的,这将用于本人向您发送邮件以进行有关文章相关内容的交流** 3. **网络博客地址,属于可选项;若您乐意于分享您的网络个人内容展示博客,这将用于本人访问您的博客内容等** 另外,本站点中所有的评论内容,包括本页面在内,都会经过本人审核后决定是否展示,通过与否取决于评论内容,请您遵守相关言论法规。(本页面亦作留言板) 3. **《网络安全法》第三章,第二十七条** 1. 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从事非法侵入他人网络、干扰他人网络正常功能、窃取网络数据等危害网络安全的活动 2. 不得提供专门用于从事侵入网络、干扰网络正常功能及防护措施、窃取网络数据等危害网络安全活动的程序、工具 3. 明知他人从事危害网络安全的活动的,不得为其提供技术支持、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 4. **《刑法修正案(九)》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单位犯前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5. **《个人信息保护法》第一章,第十条**:“任何组织、个人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不得从事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利益的个人信息处理活动。” 5. 由因您从事各种违反网络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而产生的任何后果都将由您自行承担。 6. 由于本人能力有限,本文章难免会出现技术性上错误的观点或内容,若您方便,烦请占用一点时间指出本文中存在纰漏的地方,感谢您的指导。 7. 本提示适用于全站文章、图片、媒体等内容。 赞 如果觉得我的文章对你有用,请随意赞赏